银川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不起诉

123发布时间:2016年2月6日 银川刑事辩护律师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决不起诉的案件,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凡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必须制作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送犯罪嫌疑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犯罪嫌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公安机关认为人民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有被害人的案件,人民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后7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结果告知被害人。


All Right Reserved 银川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3958288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